江桥镇党代表大会代表教育培训暂行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2月14日 点击数:

  为切实增强镇党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党代表的综合素质和议事决策能力,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有关精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培训内容

  1、党代会制度、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制度、党代表选举工作、党代表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知识。

  2、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组织纪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党的民主理论、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基本知识。

  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

  5、有关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

  6、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专题教育培训。

  7、需要培训的其他内容。

  二、教育培训方式

  1、以会带训。充分利用镇党代会、座谈会、研讨会等会议对党代表进行培训。

  2、集中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党代表进行系统业务知识培训。

  3、专题培训。开设各类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4、经验交流。可以召开党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广泛深入地进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事迹,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5、参观考察。组织党代表进行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也可按代表组为单位进行参观考察。

  三、有关要求

  1、党代表要积极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及其它各类活动。

  2、各基层党组织要为党代表参加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3、各代表组要对党代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考勤。

  本办法由镇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