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0020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发文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主题分类: | 街镇政府预决算 |
关键词: |
江桥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6.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 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10.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江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是江桥镇人民政府本部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2016年,江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3,14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504.4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预算12,636.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4,245.5万元;项目支出16,258.9万元。部门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5,960.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部基本支出及人才引进、统计调查、宣传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3,294.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信访、综合治理、联防及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 “教育支出”科目5,079.12万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工程、民办学校补贴、业余教育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同。
4. “科学技术支出”科目11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2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发展基金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24.87万元,主要用于育龄妇女妇科检查、社区保安大队工作经费、红十字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870.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及计划生育事业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公共卫生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 “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3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宣传、环保应急费用等项目的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4,221.5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工作经费、交通设施配置、生活垃圾整治费用、垃圾减量化工作等项目的支出。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337.5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安全工作项目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2. “其他支出”科目68.79万元,主要用于武装工作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