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07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28日 | 主题分类: | 重大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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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3年2月,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收到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要求对《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的通知。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经分析研究,本所谨就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主体、评估依据与评估办法
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办公室”)委托,对《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开展风险评估。
本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沪府办发〔2020〕5号)、《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嘉府办发〔2020〕37 号)等相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专业的原则,通过舆情跟踪、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决策事项实施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了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明确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见建议、具体措施和处置预案,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二、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努力从立项源头上,确保项目真正紧贴群众所需所盼,让市民群众对实事项目有更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在制定《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时,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并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贯穿草案起草的全过程,注意防范和规避潜在风险。镇办公室启动了相关立项工作主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一)各部门自行申报
本阶段,镇办公室共收到12个部门申报的16个意向项目,主要涉及一些目标明确、以往成效和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传统项目。
(二)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各方意见建议40条,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学校建设、公交线路优化、道路维修改造、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三)再次征询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
镇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江桥镇2023年相关工作,进行了第二轮意见补充修改,最终确定了10个实事项目。
镇办公室在拟订实事项目过程中,对江桥镇近年相关民生问题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与分析,并听取了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最终确定了《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程度与民主化程度,并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贯穿实事项目确定的全过程,注意防范和规避潜在风险。决策程序符合《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嘉府办发〔2020〕37 号)等文件关于决策草案形成程序的相关规定。
三、风险评估内容
《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共包括10个实事项目,具体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学校建设、公交线路优化、道路维修改造、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关于《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可能所涉风险及相关建议如下:
(一)《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相较于2022年,部分项目系在2022年实事项目基础上继续进展中,大部分项目均为2023年度新增项目,建议重点关注项目可行性,合理安排并及时跟进项目进度。
(二)因《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绝大部分为工程建设类项目,建议关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前准备风险防范方案。
(三)因建设类项目易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建议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
(四)为保证《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项目目标能按期全面实现,建议增强专项资金监督,并积极保障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四、风险等级划分
经综合评估,《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的内容及产生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项目设定合理、恰当,措施具体、可行,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有关部门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经分析研判后予以积极采纳,在当前环境下存在较小的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隐患。
五、风险评估结论
经过综合评估,本所认为,《江桥镇2023年实事项目》的出台能够有效解决社会民生问题,能够获得多数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存在较小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隐患。综上所述,《暂行办法(草案)》建议评定为低风险。
六、声明
1、本风险评估报告所涉分析,依据系镇办公室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所涉各项法规、政策文件。
2、本风险评估报告正本二份,镇办公室一份,本所留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
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