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20000-2020-003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09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0〕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街镇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0〕10号关于印发《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
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四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组 长:魏晓栋(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徐 磊(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高 杰(镇党委副书记)
徐丽琴(镇党委委员)
陈 刚(副镇长)
陈愿伟(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落实意见,统筹规划整体工作;
2、研究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制度安排;
3、研究本镇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执行情况;
4、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
5、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资金安排;
6、统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绩效评价标准;
7、落实领导小组和上级分减联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办。陈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燕、胡开鹏、徐其林、陆平平、朱瞻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办公室下设 4 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执法联动组、督导检查组、社会(宣传)动员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鹏(市容办主任)
副组长:缪黎英(市容办副主任)
专职副组长:张罗泉(市容办)
成员单位: 组织科、宣传科、财政所、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保洁公司、农发公司等。
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公文处理、会议承办、信息简报等工作;
2、负责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3、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
4、负责年度生活垃圾分类保障经费预算和执行;
5、负责指导协调各村居、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定期通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6、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机制并推进实施;
7、负责对外协调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反映的各类问题;
8、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执法联动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徐其林(城管中队中队长)
肖 健(市场监管所所长)
副组长:王鹏(市容办主任)、周华(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唐明华(联勤网格中心主任)、童琦(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孙志毅(市场监管所)。
成员单位: 党政办、市容办、宣传科(文明办)、经贸办、教委办、卫计办、综治办、市场监管所、房管所、城管中队、联勤网格中心,各村居、保洁公司。
工作职责:
1、负责将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运用数字化城市平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化、智能化、标准化的全程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执联动机制并推进实施,指导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加以推进落实;
3、对巡查整改单和案件流转单中需要执法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执法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保障;
5、负责指导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开展不分类不收运、双向告知执法工作;
6、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检查组
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鹏(市容办主任)
徐 燕(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胡开鹏(社区办主任)
陆平平(房管所所长)
成员单位: 党政办、宣传科(文明办)、经贸办、教委办、卫计办、综治办、市场监管所、市容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各村居。
1、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过程督导跟踪机制,每月开展检查指导;
2、组织开展定期巡查,派发巡查整改单和案件流转单,督促相关村居、单位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垃圾分类违法问题流转;
3、负责应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突击检查、攻坚、信访投诉处理、组织第三方测评;
4、负责分类实效测评工作,推动村居和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要求落实工作;
5、负责问卷调查工作,对居住区、农村、机关、学校、医院、商圈等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问卷调查与测评;
6、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宣传)动员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徐 燕(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胡开鹏(社区办主任)
巩法珉(经贸办主任)
周青珍(教委办主任)
杨蕾达(农发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 宣传科、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农发公司,各村居、各学校。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阶段性宣传计划;
2、负责做好各种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3、负责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新闻宣传,加强对舆论宣传引导,不断拓展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促进垃圾分类新时尚成为广大市民的生活习惯;
4、指导各村居、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5、负责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完善工作制度;
6、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牵头负责或具体参与以下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一)市容办(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收集设施,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转运设施建设;
3、深化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4、完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建设,加快推进两网融合;
5、编制生活垃圾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收集、运输和处置机制;
6、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7、协调各部门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管理;
8、定期编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刊。
(二)党政办
具体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公司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1、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理布局、设置收集容器或箱房;
3、倡导绿色办公,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
(三)组织科
1、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居民区党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
2、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党员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
3、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党建作用,督促小区物业履行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4、深化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干部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宣传科
1、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对生活垃圾管理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宣传培训情况纳入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标准;
3、统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引导等活动;
4、做好宣讲培训工作。整合百姓宣讲团、科普、普法等队伍力量,持续实施百姓宣讲“百千万”工程;
5、负责社会监督工作。选聘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依托市民巡访团开展巡检行动,定期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6、做好垃圾分类信息、新闻收集报送工作。
(五)经贸办
负责推动落实集贸市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
1、每月对集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标准化菜场考评内容;
2、配合保洁公司摸排集贸市场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底数,协同保洁公司签定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合同,落实垃圾分类、处置日常监督;
3、负责集贸市场、超市等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4、推进净菜上市工作;
5、会同市容部门完善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进两网融合。
(六)财政所
1、落实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相关配套资金;
2、协调督促辖区银行网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七)综治办
具体负责对公安、交警、联勤中心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1、对公安、交警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在公安、交警等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理布局、设置收集容器或箱房;
3、倡导绿色办公,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
4、牵头每季度对公安、交警、联勤中心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开展检查考核;
5、牵头各家青年公寓企业与租客签定垃圾分类补充协议。
(八)社区办
1、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小区居民公约;
2、指导居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
3、指导居委协调小区物业、业委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4、对社区居民分类投放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纠正不正确投放行为;
5、结合文明小区、文明楼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开展社区垃圾分类先进评选活动,通过张贴红黑榜等形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6、推动用好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等共治载体,共享各类资源,破解垃圾分类共性问题。
(九)卫计(食安)办
具体负责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指导协调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工作;
2、对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和食品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展开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3、组织开展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十)教委办
具体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幼教育内容;
2、实施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分流和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工作;
3、对学校全程分类、两网融合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4、组织开展面向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实践等活动。
(十一)规划资源所
负责协调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处置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工作。
(十二)房管所
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
1、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阶段,指导开发商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对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加入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服务内容;
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小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和指导工作,对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上报相应执法部门;完善物业保洁相关工作要求等;
3、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4、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配置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对需要驳运的生活垃圾,应当做到分类驳运);
5、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组织工作;
6、与执法部门建立双向沟通、联合整治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的,及时发现整改、依法处置,建立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淘汰机制;
7、督促物业落实好对所属商铺的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
(十三)城管中队
负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保障工作:
1、负责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保障,对公民、法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相关行为实施执法;
2、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个人、沿街商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单位源头分类等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负责查办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移交的违法线索;
4、每月对沿街商铺开展执法检查,准确掌握沿街商铺底数,配合保洁公司摸排商户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协同保洁公司(物业)签定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合同(协议),对沿街商铺、单位的垃圾分类、处置进行日常监督;
5、制定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任务,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作用,主动牵头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
6、负责推动租房市场规范垃圾分类协议条款;
7、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宣传。
(十四)市场监管所
1、每月对全镇餐饮经营场所、商场(超市)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掌握此类单位底数,配合保洁公司摸排餐饮经营场所、商场(超市)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协同保洁公司(物业)签定生活垃圾收运合同(协议),依托执法联动机制移交执法线索,并做好日常检查监督;
2、牵头开展无证无照废品回收站整治;
3、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专项执法检查,并定期通报执法情况。
(十五)联勤网格化中心
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十六)保洁公司
具体负责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
1、配置各类垃圾收运车辆、收运人员、中转设施等;
2、做好道路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
3、做好干、湿、建筑装修、大件等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4、负责牵头摸排全镇范围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对有物业管理的单位,与物业签定收运合同;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单位,与之签定生活垃圾收运合同;高标准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对应收未收的单位开具问题告知单,充分做好宣传劝导、协商解决,对多次不整改的开具问题移送单,由相关管理、执法部门跟进处置;
5、开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工作;
6、开展分类收集容器的日常保洁、维护、更新和分类收运作业、收运计量管理等;
7、做好镇湿垃圾处理站的日常工作维护等。
(十七)农发公司
1、绿化垃圾的规范化处置工作;
2、加强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分流处置,实施源头减量;
3、监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纳入相关考核。
(十八)后勤公司
负责部分镇属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1、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在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理布局、设置收集容器或箱房;
3、倡导绿色办公,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
4、牵头每季度对所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开展检查考核。
(十九)农村
1、负责属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2、摸排属地范围内无证无照废品回收站底数,推动取缔工作;
3、摸排属地范围内生产型工厂(含出让土地上的生产型工厂)底数,配合保洁公司摸排生产型工厂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协同保洁公司(物业)签定生活垃圾收运合同(协议),依托执法联动机制移交执法线索,并做好日常检查监督。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1 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参加会议,重点研究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需要提交领导小组协调的重要事项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工作例会,由各工作组组长负责召集,工作组人员及成员单位参加会议,重点研究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对工作组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准备。
(三)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办公室各工作组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推进情况。凡遇重大事项,实行即时报送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各工作组专题报告,报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
附件2: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包干指导分工安排表.xls
嘉江府发〔2020〕10号 关于印发《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