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20000-2020-002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09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0〕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0〕9号关于印发《江桥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桥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江桥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全面展现“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现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绿色理念,以党建为引领,以全程分类为基础,以“城市大脑”为依托,以法制为保障,立足长效、提升实效,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全力以赴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持续提升区域城市内涵和发展质量,全力打造创新转型、城乡更新、治理有序的新江桥。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一网统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创建工作,巩固95%以上村居、单位分类达标,100%村居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标准。全镇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低于225吨;湿垃圾日均分类量高于110吨(居住区湿垃圾74吨/日,餐厨垃圾36吨/日);可回收物日均量高于80吨,其中主体企业日均回收量高于40吨,低价值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高于17吨;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源头分类有品质
落实科学布局与精细化管理,实现居民区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完善不分类不收运强制分类模式,强化管执联动,巩固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全镇所有居村、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效达标率95%以上。
(二)收运环节提效能
提升分类收集、运输能力,推广应用新型装备,加强车容车貌管理。强化湿垃圾专项收运配置,累计新增5辆新型车辆,开展夏季(7-9月)湿垃圾一日两运,足量配备湿垃圾运能。优化生活垃圾源可回收物收集转运模式,配置1辆色彩标识规范、符合可回收物装运标准的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拓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围,全镇商业集中路段实现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全覆盖。
(三)设施能级再提升
完成132个两网融合服务点功能提升。完善1座两网融合中转站、1座服务站,投入运营1座低价值可回收物中转点,基本实现村居可回收物的便捷交投和资源的集散利用。推进湿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完成外环林带湿垃圾处理站截污纳管工程,在符合条件的集贸市场、农村、公共机构等场所设置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
(四)一网统管见成效
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依托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三网一环”(前端投放智能监控网、中端收运智能监管网、末端处置智能监测网、长效常态工作闭环)垃圾分类管理新体系,提升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分类精细管理
营造“方便大家分,引导大家分”的分类投放环境,推进居民区源头分类精细化管理。完善分类投放点设备配套,配置破袋工具、洗手池、照明等便民设施,落实上下水就近污水纳管排放。(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社区办、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持续发挥居民区党建引领作用,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强化居村委、物业、业委、居民协商共治,优化“一小区一方案”,以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采用智能“监控+监督”反馈等手段,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的“温度”和“深度”,满足个性化、差别化、精准化需求,提升居民区源头分类品质。(牵头单位:组织科;配合单位: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聚焦农村地区源头分类投放质量,创新农户、租住人员等各类人员约束奖惩手段,整合各方力量破解农村地区乱扔乱投、分类执法监督难等瓶颈难题,提升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自治共治能力,补齐源头分类短板。(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农发公司、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推动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商场、菜场、饭店、商务办公楼宇、工厂等各类单位源头分类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行业主管责任,加强行业指导与执法监督,促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党政办、经贸办、教委办、卫计(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后勤公司;配合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加强沿街店铺垃圾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进一步减少街头废物箱设置。(牵头单位:市容办、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压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
进一步做好本镇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强化激励奖惩机制,压实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物业管理《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并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更新、驳运管理服务、辅助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合同条款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物业服务合同修订,形成可持续长效管理模式。二是加强检查考核,把垃圾分类作为物业考核关键指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参与动力,主动改进软硬件,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在行业竞争中赢得主动。三是靠前培训帮带,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培训组织工作,增强物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业务素养。四是严格奖惩机制,落实物业区域经理通报制度,把垃圾分类纳入物业评优评先体系,与企业补贴挂钩;与垃圾分类业务部门、执法部门密切双向沟通,加强联合整治,对不落实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的物业,及时发现整改、依法处置。五是推动沿街商铺所属物业履行管理责任,明确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履行对小区外围、群楼等商户的服务管理责任,防止有责失责、当管失管,杜绝沿街商铺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无处可倒现象。六是在30%以上居民区试点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制度,发挥垃圾箱房管理员等在源头分类守箱、指导、管理作用。七是加大日常保洁管理,按照居民生活垃圾投放需求适度调整垃圾桶设置数量、容器规格及位置,主动对接环卫分类收运作业模式,合理安排保洁作业驳运时间和频率,加强定时定点投放点、垃圾箱房保洁管理,防止垃圾桶满溢、散落垃圾包等问题;针对湿垃圾破袋投放和湿垃圾存储期间异味控制问题,要求定时投放结束后湿垃圾桶必须密闭存放并喷洒除臭剂,有条件的区域探索高温季节垃圾箱房低温存储,提升居民感受度与满意度。(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市容办、社区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持续发挥志愿服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志愿服务,确保每个投放时段有人员在旁指导和监督。一是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队伍管理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志愿者注册制,确保志愿者全部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各村居)二是优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正向激励举措,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方案,通过志愿服务时间换积分服务等方式,激励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壮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力量,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人群结构。(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各村居)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守箱、巡查行动,提高在职党员对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志愿者等作用。(牵头单位:组织科;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切实提升分类收运效能
进一步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加强新型车辆采购,实施装载量控制,加快解决湿垃圾清运滴漏问题。严格落实清运车辆收运作业规范,落实车辆清洗保洁,避免作业扰民。(牵头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保洁公司)全面摸排餐饮、企业、工厂、商铺垃圾收运合同签约情况,提升垃圾收运合同签约率,加大单位、商铺生活垃圾收运检查,切断违法违规处理渠道,消除垃圾乱收运、乱倾倒、乱处置风险。(牵头单位:保洁公司;配合单位:市容办、经贸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定期开展分类收集、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垃圾拖挂现象的自查和整改。加大分类收集、运输情况管理力度,加强作业人员培训,规范作业流程和过程监督,杜绝混装混运行为。(牵头单位:市容办;责任单位:保洁公司)
(五)提升两网融合体系效能
与城投环境集团公司协同推进并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提升两网融合点、站、场规范化建设与服务水平,将流动点逐步改造提升为标准点、示范点,推进落实服务点专人负责、服务完善,着力打造“一镇一站”两网融合中转站,完成132个两网融合服务点、1个中转站、1个服务站以及1个低价值可回收物中转点的资源整合以及品质提升,实现全镇可回收物交投便捷、中转顺畅。(牵头单位:市容办、市场所;配合单位:社区办、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对照可回收物点站建设和管理标准,在住宅新建、地块开发和社区改造过程中,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建设的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社区办、房管所、规划资源所;责任单位:各村居)推动无证无照废品回收站整治,联合经贸、综治、安全、城管等部门,对分布全镇的废品回收点进行梳理排摸,建立登记、备案机制,对能够纳入城投公司回收系统的进行统一登记,对不合法、不合规且无法整改的,联合各部门逐步予以查处和取缔。(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综治办、市场监管所、安全办、市容办、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提升生活垃圾源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效能,在落实全程可溯、可控、可查的基础上,优化村居设施提标改造、回收力量配置等环节,落实废玻璃、泡沫塑料等特定品种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收运,切实将全镇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做到应收尽收,逐步实现可回收物统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科学化。(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保洁公司、社区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健全管执联动运行机制
加快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管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逐步将垃圾分类违法情况从教育引导为主转变为教育引导与监管惩戒并重,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一是保洁公司要坚决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结合每日垃圾清运作业,坚持对各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品质进行审核,规范分类收集运输行为,倒逼村居、单位等做好源头分类工作。(牵头单位:保洁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二是城管中队聚焦源头分类投放环节,以举办专题执法周、开展主题执法活动等形式,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整治,对各类单位、医院、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居住区、运输单位及处置点进行分类、定期、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查办,量化全年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加大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少数人群和部分单位的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三是市场监管所和党政办要加大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共机构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情况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党政办、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四是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范案件移交格式和流程,管理、执法部门协商达成统一方案,固化案件协办机制,增强执法管理合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精准化。(牵头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联勤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五是执法部门积极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执法信息反馈,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形,依法将其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牵头单位: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房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
(七)推进全程分类一网统管
增强数据收集、分析、运用能力,将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纳入“一网统管”范畴,积极支持区“三网一环”垃圾分类管理新体系建设,即“前端投放智能监控网、中端收运智能监管网、末端处置智能监测网、长效常态工作闭环”,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迈入精细化管理与高质量发展。一是规范源头分类、中端转运、末端处置等基础数据收集,导入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平台,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易于追溯、精准量化、及时改进。(牵头单位:市容办、联勤网格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居)二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智能监控在垃圾分类前、中、末端的监督管理作用,运用好网格化监控资源平台,推进垃圾投放点加装智能监控设备、建立可追溯信息化系统等方式对源头分类行为进行监管,做好垃圾分类实效日常管理以及数据信息技术支撑,提升分类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市容办、联勤网格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居)三是对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城管通”“爱嘉”手机工作终端,强化专业督查、第三方巡检与社会监督等多方参与,落实周抽查、月覆盖,实行前端分类实效常态化管理,形成发现、移送、处置工作闭环。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逐步从高强度投入的“攻坚战”向常态长效制度化的“持久战”转变。(牵头单位:市容办、文明办、联勤网格中心;配合单位:党政办、经贸办、教委办、农发公司、卫计办、市场监管所、房管所、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
(八)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按照本市推动源头减量工作要求及《条例》规定,对湿垃圾日均产量达到10桶以上的集贸市场、农村,以及湿垃圾日均产生量达到300公斤以上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等区域,积极推动应用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保持现有处置设施运行良好、适时更新;重大办、水务所协同指导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与环保达标,加大力度推进湿垃圾的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牵头单位:经贸办、教委办、农发公司、卫计食安办、党政办;配合单位:重大办、水务所、市容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全面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实施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党政办、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四人工作小组”统筹推进。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党群副书记负责牵头协调,宣传部长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以及志愿者队伍管理,分管城建的副镇长负责垃圾分类设备设施、体系建设管理等,分管社区副镇长负责社区垃圾分类推进,镇班子领导按网格包干,对本网格垃圾分类工作承担牵头指导责任,机关干部一人承包一个小区,负责小区垃圾分类的日常指导。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和上下联动,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有效推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科、市容办;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等要对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任务,有力推进;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形成村居党组织、村(居)委、物业、业委会的“四位一体”合力;要发挥村居民自治功能,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管垃圾分类”的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行业创建及考评工作,抓好本行业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通过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组织科、市容办、社区办;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
(三)扩大社会宣传。依托每月5日的“主题宣传日”,由镇宣传部门牵头,广泛开展多层面、多形式、多主体的社会宣传动员,建立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定期策划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动员与新闻宣传重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见实效。一是宣传对象再细化。加强对学校、医院、轨交入口、公交站点、沿街商铺、农村等人员密集流动区域精准宣传,提升租户、年轻白领、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倡导来沪人员依法参与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宣讲员队伍、志愿者队伍作用,让垃圾分类立法宣传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牵头单位:宣传科;配合单位:司法所、教委办、社区办、卫计食安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居)二是宣传内容再充实。坚持“典型引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树立成功典型样板,强化正面宣传;建立单位、个人不分类将承担法律惩罚的鲜明舆论导向,适度曝光反面典型,促进重点群体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三是宣传载体再丰富。发挥党建引领、群团组织、公益组织推动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与载体,融合“醉江桥”公众号、江桥网、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介,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动员活动,提升垃圾分类宣传的互动性、系统性、连贯性,培养市民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宣传科、组织科、工会、团委、妇联、民政办;责任单位:村居)四是引入社会监督,在市民巡访团深入监督的基础上,邀请媒体、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落实,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单位)
(四)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运行机制。一是坚持会议分析制度,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例会,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分析指导工作形势,帮助排名靠后的单位查原因、找短板、定目标、抓整改。居(村)委每1-2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四级督查制度,常态巡查,聘请第三方专业队伍检查督导,每月进行数据分析,发布检查报告。专项检查,对全镇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废品回收站、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对企业、商铺、商业体的垃圾收运合同签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生活垃圾去向,督促签定合法收运合同,阻断非法处置渠道。集中督查,垃圾分类办公室成员单位重点督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业体、饭店、菜场等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每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单位及个人,并每月在领导小组会议上汇报检查执法情况,确保执法成效落到实处。三是实施定期通报机制。结合各级检查结果,坚持每月一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要求提出长效保持方案和承诺。四是坚持约谈督促制度。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组织约谈,挂钩小区的机关干部承担指导责任,一并参加约谈;对工作不作为、玩忽职守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由纪委约谈。五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把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村居治理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差异化。在奖励机制上,设置垃圾分类奖励金,按工作成效分级发放。在单位评价上,与年终评优、文明创建结合。六是健全问题解决机制。强化“一小区一方案”针对性实效性,倡导辖区问题不出村(居),引导居民自治共治,解决村(居)个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面上共性问题,协调部门联动,合力解决,找准重难点问题,提交镇党政班子破题攻坚。(牵头单位:市容办;配合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村居)
附件1:江桥镇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标量任务表.xls
附件2:江桥镇2020年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标量任务表.xls
嘉江府发〔2020〕9号 关于印发《江桥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