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10000-2020-001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09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0〕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0〕11号关于印发《江桥镇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9〕18 号)的要求,加快建成本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本镇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嘉定区2020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江桥镇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江桥镇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精神,积极推进本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年工作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江桥镇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9〕18 号)的要求,围绕本镇2020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围,着力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财政支出使用绩效。
二、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事前绩效评估
各预算单位应当引入成本效益等绩效理念,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原则上都应当按照自评价与简易评价管理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尤其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是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作为预算编报说明上传预算编制系统。
事前绩效评估原则上应于编报下年度预算项目前或预算编制一上前完成,各预算单位应尽早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推进绩效管理关口前移。
镇财政所以各预算单位自评估为基础,选择重大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开展完整全面的事前绩效评估,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绩效评审,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时,须对全部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二是要完善项目归类,科学设置一级项目,理顺二级项目绩效目标逐级汇总流程。三是应当在申报项目预算之前完成绩效目标的设置,未编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安排预算。
镇财政所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预算评审的重要内容。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及与预算资金的匹配性。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批复全覆盖,推进绩效目标批复范围从项目预算逐步拓展到财政政策。
(三)实施绩效跟踪“双监控”管理
各预算单位应在项目、财政政策的年度实施期内,依据相应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双监控”),切实加强绩效动态管理。绩效跟踪由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展,原则上应于当年三季度完成。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跟踪的项目资金不低于本部门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的80%。跟踪过程中应针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特点,进一步优化绩效跟踪的方式和流程,绩效跟踪的结果要与加强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安排下年度预算、优化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绩效跟踪质量。
镇财政所以预算单位的跟踪结果为基础,选择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开展绩效跟踪,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绩效评审,跟踪和评审结果作为当年度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深入开展事后绩效评价
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本部门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资金50%的比例选择评价项目,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展,自行实施简易评价流程的绩效评价,并推进自评中发现绩效问题的整改。同时应以自评为基础,选择社会受益面广、关注度较高、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镇财政所在各预算单位的项目中选择部分对象开展重点评价,通过引入第三方实施评价工作。
(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
各预算单位应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原则上除涉密等有关项目外,均应按照绩效信息公开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其中,在绩效目标公开方面,一级项目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要公开绩效目标,且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单位项目支出的50%;在评价结果公开方面,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单位项目支出的40%。
镇财政所继续推进评价结果应用的落实落地,根据不同的绩效问题分别与整改管理、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进一步做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绩效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向镇人大报送重点项目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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