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2313000-2020-003 发布机构: 江桥镇
生效日期: 2020年08月20日 文 号: 嘉江府发〔2020〕1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江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我镇依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嘉定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江桥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安全风险特点,制定了《江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江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要求,依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嘉定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江桥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安全风险特点,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江桥镇打造创新活力之城、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设现代化新市镇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依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镇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磊

 副组长:钱伟勤、姚轶力、陈刚、陈愿伟

 镇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设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吴忠

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承担。

(三)设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与工作小组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镇安全办、经贸办、建管办、重大办、市场监管所、江桥派出所、封浜派出所等专项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镇安全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协调、联合指挥、工作推进等相关工作。

各专项整治项目牵头单位负责联系相关部门,组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主要任务

推动本镇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进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协同,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组织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宣传融媒体平台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作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官网官微上开设专题学习宣贯栏目;各安全体验馆(含消防、防灾减灾)、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题展板;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奔跑吧安全君”“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居村服务场所等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推动设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修订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制度。推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记分制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参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21年,开展本市安全发展示范街镇达标;2022年底前,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指标要求。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镇安全办牵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三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重点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依托上海市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服务和管理,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推动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八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贯通上下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链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镇安全办牵头)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贯彻落实《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全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 100%。督促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每年定期组织本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宣贯,2021 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记分制,试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述安制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五是配合完善嘉定区危险化学品及重点企业监控信息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每年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强化本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镇安全办牵头)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制定并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二是集中开展六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制定并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开展地铁站点疏散救援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建立联合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实战测试型演练。提升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督办整改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面优化提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农村自建出租房标准化管理,研究制定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农村地区消防基础建设,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以村居为单位,对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四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设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五是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镇安全办、江桥派出所、封浜派出所牵头)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入开展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本区域缺失防护设施的临水临河道路、未设置防撞设施的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缺少反光标志的路面立柱、道路中央隔离栏以及机非车道隔离栏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地点和路段。2020年9月底前,完善货运车流量较大、易发生右转弯“包饺子”事故等既有道路的安全附属设施,临水临河道路防护设施安装完好率达到100%,在无信号灯路口的支路100%安装减速带。2020年底前,本区域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防撞设施安装完好率达到100%。2022年6月底前,对具备建设条件的贯穿居民聚集区的高等级道路,建设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安全管理,2020年底前,建立农村地区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积极发挥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的作用,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2021年底前,在国省道按需逐步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持续深化“千灯万带”工程,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2022年底前,在具备设置条件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100%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镇建管办牵头)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部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将安全管理作为城市“一网统管”建设的基本要素,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协同相关单位整治安全隐患。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进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六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镇建管办、市场监管所牵头)

(八)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结合我镇工业园区实际,建立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清单,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发挥园区协会作用,全面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园区内企业布局,完善园区公共安全设施。三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督促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实施风险保障机制。四是夯实园区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镇经贸办、安全办牵头)

(九)专业市场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重点监管整治专业市场消防设施配套、消防管理措施落实、灭火救援条件及应急通道等消防设施情况。二是加强治安维稳,重点监管整治市场内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内实有人口登记监管和安全守法意识宣贯。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整治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肉类、蔬菜、粮油等商品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信息追溯和质量抽检等依法经营情况。四是加强经营环境,严查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查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是否强制检定、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和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查违章搭建和违法建筑,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位、固定或流动无证设摊,以及小规模集聚性设摊等。五是加强业态监管,按照“严控总量、优化存量”的原则,依法严格控制专业市场新办审核。对于经营管理基础较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重点市场,积极探索引导互联网+升级发展;对于经营管理散乱、各类安全隐患严重的市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结合城镇化规划建设,加快调整关闭进程。六是加强属地管理,切实履行属地化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职能部门,加强专业市场业态控制和转型调整指导,依托大联勤,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辖区内专业市场的日常监管整治工作。(镇经贸办牵头)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台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落实分类分区贮存等要求。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加强联合监督管理,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流量流向的动态监管。三是聚焦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结合本镇危险废物产生特点,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推进工作,督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依规运转,消除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理处置设施的排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镇重大办牵头)

(十一)危爆物品等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二是全面录入危爆物品相关企业基础信息,实时登记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和爆破作业项目现场等全环节要素信息,及时录入检查信息、核查系统预警推送线索。三是依托上海市智慧公安建设应用的系统模型,加强涉爆涉危线索研判分析,强化对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排查打击力度。四是完善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线路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江桥派出所、封浜派出所牵头)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制定并上报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部门、村居、相关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本单位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镇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执法监管、社会治理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江桥镇城市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部门、相关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相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镇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形成专项整治联合实体平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村居、相关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系统、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居、相关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普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创新,借助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平台,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发现、上报、通报、督办机制,形成部门和条块合力,扩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覆盖面。发挥城运中心科技信息化优势,不断开发安全风险隐患监控预警模型等智能化实用场景,提升整治工作效能。督促企业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不断优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人力支撑、物力支撑、智力支撑。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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