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2313000-2020-004 发布机构: 江桥镇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文 号: 嘉江府发〔2020〕1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0〕19号

江桥镇关于取缔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年来,商业店铺前店后铺、底店上铺等乱象较多,导致住宿和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混合(俗称“三合一”场所),衍生大量火灾隐患,引发多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2017年2月15日深夜,普陀区石泉街道一处沿街商铺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在商铺内通道处搭建房间、阁楼住宿的4人死亡;2018年8月2日清晨,宝山区淞南镇一处沿街商铺因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夜宿店铺阁楼内的5人死亡;2020年5月2日凌晨,我镇鹤望路一处沿街商铺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夜宿店铺阁楼内的1人死亡。上述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害,充分说明“三合一”场所隐患的社会危害性,更暴露出近年来“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底数不清、责任不实、措施不当、监管不好等问题。为认真贯彻镇党委、镇政府决心意图,在第三届进博会召开前,全镇集中力量取缔“三合一”场所。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权责清晰的“三合一”场所隐患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坚持“零容忍”态度、落实“清零式”手段,组织属地村、社区、镇属公司(下称:各单位)及相关部门人员力量,综合运用全面排查与刚性取缔衔接、人工核查与技术监控结合、集中打击和长效监管并重等措施,深入开展全覆盖商业店铺底数排查工作,对“三合一”场所隐患和违法违规居住人员采取清单式、标签化管理,力争实现“三合一”场所隐患集中区域全面消除,社会面“三合一”场所隐患大幅减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火灾高发态势、杜绝人员伤亡。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固化“网格化”隐患排查机制

1.强化属地网格排查。将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纳入各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基层巡查力量日常工作职责,对区域商业店铺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及时掌握“三合一”场所隐患线索。

2.强化网格机制创新。各单位要充分依托我镇社会综合管理中心、智慧管理平台等机制平台,在统筹协调安全、综治、网格、人口管理等力量基础上,指定专门网格长负责固定街区,明确日常巡查范围、频次、标准,通过划片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工作措施,全面压实基层“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取缔责任。同时,结合实际鼓励和推广通过安装临时监控探头、人体感应探测报警等技防装置,持续提升“三合一”场所隐患发现率和取缔率。

(二)全面落实隐患“清零式”综合治理机制

1.清退住宿人员,清理违章建筑。各单位发现商业店铺内违规住人的,一律强制清人;对不听劝阻的、屡禁不改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并查封;凡发现商业店铺疑似存在违法建筑住人的,派出所应采取临时查封、责令“三停”等措施,城管中队应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或同意助拆,对不愿自行拆除的,落实强拆措施。

2.用好刚性手段,强势取缔隐患。对商业店铺存在“三合一”等严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一律通报,各部门和执法单位要主动跨前一步,帮助各单位消除隐患,综合运用罚款、查封、“三停”、拘留等措施,确保隐患消除到位;对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违规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等高风险行为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理、上限处罚。

3.坚持追根溯源,严肃倒查问责。对商业店铺发生火灾事故的,在查清原因基础上追究违法行为人、实际经营人、产权所有人相关责任,着力提升违法成本;同时,起火商业店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追究各单位监管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落实清单式“标签化”长效监管机制

1.实施“清单式”管理。镇安全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上门帮扶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采集、实时更新区域内商业店铺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经营范围、产权所有人、实际经营人、从业人员等信息,建立全面覆盖、务实管用的商业店铺电子化底数清单。

2.实施“标签化”管理。镇综治办、联勤网格中心、派出所、城管中队、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将存在违法建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商业店铺标记为重点取缔对象,跟进落实日常网格巡查措施。将疑似、查实和取缔的“三合一”场所商业店铺实际经营人、从业人员标记为人口管理的重点核查对象,落实动态化跟踪、跨区域推送措施,直至该人口信息登记入住居住场所或多次复查不存在非法居住情况方予销号。将疑似、查实和取缔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商业店铺标记为重点巡查对象,实行差别化巡查检查制度,直至多次复查不存在非法居住情况方予销号。

3.实施“信息化”管理。镇综治办、联勤网格中心和各单位要定期将商业店铺电子化底数清单、标签化的重点人员与人口管理信息进行碰撞比对,核查实际经营人、从业人员的居住地等情况,凡发现未在居住场所登记入住的实际经营人、从业人员的商户同样实行标签化管理,并及时跟进现场核查、落地查人等措施,有效提升商业店铺隐患治理效能。

4.实施“物联网”管理。镇综治办、安全办、联勤网格中心、派出所要强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实施上述“三化”管理的同时,强力推动实施“物联网”管理技术,在全镇商铺店铺全面推广安装“三合一”场所红外感应器,通过物联网APP平台,夜间实时监控商业店铺内人员住宿情况、建立档案和及时报警,真正做到监管无盲区、“三合一”场所隐患报警大联动(镇、属地单位、派出所、房东),及时掌握第一手隐患资料和及时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从思想上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专项取缔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采取“必上门、必约谈、必取缔、必专班”方式,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分步实施推进。9月15日前,完成地毯式排查,确定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住人违建场所和违规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等隐患底数清单,建立健全电子化底数清单,清查率100%;9月16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开展集中取缔,清退违规住宿人员、违规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和拆除住人违建场所;10月11日至10月31日,镇安委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三合一”场所联合取缔名单,协调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各部门运用处罚、“三停”、查封等行政手段进行取缔,全面完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取缔工作;11月1日后,要固化建立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隐患综合治理排查发现、刚性取缔和切实有效落实属地长效监管机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镇安委办要及时跟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一旦发现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通报处理,并计入消防安全工作考核。

各单位在9月15日前,上报《江桥镇商业店铺存在“三合一”等违法行为排摸汇总表》(附件1),10月11日前上报《江桥镇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取缔情况及上报联合取缔名单》(附件2),11月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镇安委办联络员:姚军,电话:69112620。

 

附件:1、江桥镇商业店铺存在“三合一”等违法行为排摸汇总表.xls

附件:2、江桥镇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及上报联合取缔名单.xls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嘉江府发〔2020〕19号 江桥镇关于取缔商业店铺“三合一”场所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