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67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0〕1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0〕14号关于开展江桥镇“一标三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区人口办相关文件精神,为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大普查,切实开展我镇“一标三实”专项行动,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排查、大采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责分工及流程要求
1、本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村居委负责制,村居委书记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动员各类协管员、村居委干部、社工、楼组长、村民组长、平安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各支力量参与“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
2、社区民警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中包括业务培训、整体推进、质量把关等的相关工作。
3、楼组长和村民组长是本次专项行动本楼栋和本村民小组的包干责任人,负责本楼栋和本村民小组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基础信息核对。
4、社区综合协管员负责商务楼宇、商业店铺、类住宅、规模性租赁房、工地、企业单位等区域的基础信息采集维护,以及楼组长、村民组长反馈信息的维护。
5、其他各支力量负责在村居委及社区民警的统一安排下,协助楼组长/村民组长、社区综合协管员开展相关工作。
6、本次专项行动设立江桥派出所与封浜派出所两个联络办公室,负责村居委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指导工作。
7、流程要求:
1)基本流程:镇综治办分发“一标三实”基础数据电子表格给各村居委,各村居委自行打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底册,并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核查工作,核查时发现基础信息有误,则交由社区民警统一安排处理。
2)排查要求:
标准地址:排查每一个标准地址的门弄牌编订、样式、张贴等是否符合规范,发现门弄牌号存在缺失、污损、重号错号、自制等不规范情况。
实有房屋:排查每一个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有人居住的房屋必须排查居住类型、居住人员情况。
实有单位:结合房屋排查,排查单位是否实际存在,并发现不在名单的新增单位,每个单位(含施工工地)发放《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告知书》(见附件,由派出所联络办公室分发给各村居委),宣传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登记。
二、注意事项
1、本次专项行动重要,请各村居委高度重视,镇综治办将把各村居委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季度考核。
2、本次专项行动将开展立功竞赛,镇综治办将设立专项奖金以表彰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
3、请各村居委将1名分管领导、1名联络员信息于7月31日前报送至综治中心窗口吴一飞处。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村居委应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至综治中心窗口戴巧萍处,并于每周五上午10点之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当周《村居委专项行动周报表》(见附件)至所属辖区派出所联络办公室,于8月14日下班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村居委非正规落脚点明细表》(见附件)至所属辖区派出所联络办公室。
4、相关联络方式:
镇综治办联络人:赵云龙,69517578
镇综治中心窗口联络人:吴一飞,69517555
镇综治中心窗口联络人:戴巧萍,69517516
江桥所联络办公室: 刘 娟,22173642/136******4646;
封浜所联络办公室:姚伟慧,139******8924;
附件1: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排查、大采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doc
嘉江府发〔2020〕14号 关于开展江桥镇“一标三实”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