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20000-2021-003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21年03月10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1〕3号关于印发《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
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四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 长:魏晓栋(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徐 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高 杰(镇党委副书记)
徐丽琴(镇党委委员)
陈 刚(副镇长)
陈愿伟(副镇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落实意见,统筹规划整体工作;
2、研究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制度安排;
3、研究本镇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执行情况;
4、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
5、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资金安排;
6、统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绩效评价标准;
7、落实上级分减联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江桥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办。陈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燕、蔡丽菁、徐其林、陆平平、朱瞻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办公室下设 4 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执法联动组、督导检查组、社会(宣传)动员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鹏(市容办主任)
副组长:缪黎英(市容办副主任)
张罗泉(市容办工作人员)
成员单位:
组织科、宣传科、财政所、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保洁公司、农发公司等。
(二)执法联动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徐其林(城管中队中队长)
肖 健(市场监管所所长)
副组长:王鹏(市容办主任)、周华(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唐明华(城运中心主任)、童琦(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孙志毅(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成员单位:
党政办、市容办、宣传科、经贸办、教委办、卫计办、综治办、市场监管所、房管所、城管中队、城运中心,保洁公司、各村居。
(三)督导检查组
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鹏(市容办主任)
徐 燕(宣传科科长)
副组长:蔡丽菁(社区办主任)
陆平平(房管所所长)
成员单位:
党政办、宣传科、经贸办、教委办、卫计办、综治办、市场监管所、市容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社会(宣传)动员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徐 燕(宣传科科长)
副组长:蔡丽菁(社区办主任)
赵晓华(经贸办主任)
周青珍(教委办主任)
顾明荣(农发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
宣传科、市容办、社区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农发公司,各村居、各学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容办(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垃圾分类工作规划制定、问题调研和全面协调;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收集设施,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转运设施建设;
3、督导镇第三方对全镇开展专业化巡查考评;
4、落实每月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机制,定期通报考核排名;
5、成立专门迎检小组,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考评迎检工作;
6、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统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面上重点问题;
7、负责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督导,建立适合农村地区垃圾分类的工作推进机制;
8、出台暴露垃圾管理办法,形成全镇统一、责任明确的暴露垃圾管理机制;
9、完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建设,提升两网融合收运实效;
10、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11、协调各部门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管理;
12、推进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
13、定期编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刊。
(二)党政办
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公司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1、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理布局、设置收集容器或箱房;
3、倡导绿色办公,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
(三)人大办
1、充分征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2、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等对我镇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四)组织科
1、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居民区党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
2、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党建作用,督促小区物业履行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3、深化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干部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宣传科
1、指导村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结合不同阶段、不同时机,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督促村居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活动,不断提升社会意识;
2、负责社会监督工作。选聘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依托市民巡访团开展巡检行动,定期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3、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对生活垃圾管理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4、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宣传培训情况纳入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标准;
5、统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引导等活动;
6、做好宣讲培训工作。整合百姓宣讲团、科普、普法等队伍力量,持续实施百姓宣讲“百千万”工程;
7、做好垃圾分类信息、新闻收集报送工作。
(六)社区办
1、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2、深化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3、对社区居委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培训、考核;
4、落实垃圾分类志愿者、物业考核补贴发放工作;
5、制定并落实社区干部奖惩激励标准;
6、指导居委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力度;
7、指导督促居委、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高度协同;
8、提升居住社区垃圾分类综合测评成绩。
(七)房管所
1、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培训指导,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和指导工作;
2、每月对物业公司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制订《江桥镇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考核方案》,落实对物业公司的奖惩措施和筛选机制;
3、与执法部门建立双向沟通、联合整治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的,及时发现整改、依法处置;
4、推进85%以上居民区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制度;
5、升级分类投放点硬件配置,规范污水排放;
6、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物业管理合同,试点调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促进物业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7、整合物业管理区域,推动同一小区外围群楼、沿街商铺由小区物业统一管理,理清同一单位区域内存在2个以上物业情形的责任归属;督促物业落实好对所属商铺的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
8、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组织工作。
(八)城管中队
负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保障工作:
1、负责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保障,对公民、法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相关行为实施执法;
2、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生活垃圾产生单位、管理主体单位、收运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强化对居民区、公共场所个人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量化全年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
3、查办镇垃圾分类办公室移交的违法线索;
4、每月对沿街商铺开展执法检查,协同保洁公司(物业)签定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合同(协议);
5、监督沿街商铺落实门前责任制,防止垃圾桶游街、垃圾乱偷倒、垃圾不分类等现象;
6、制定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任务。
(九)经贸办
负责推动落实集贸市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
1、每月对集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标准化菜场考评内容;
2、配合保洁公司摸排集贸市场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底数,协同保洁公司签定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合同,落实垃圾分类、处置日常监督;
3、负责集贸市场、超市等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4、推进净菜上市工作;
5、牵头开展无证无照废品回收站整治。
(十)综治办
具体负责对公安、交警、城运中心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1、对公安、交警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在公安、交警等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理布局、设置收集容器或箱房;
3、牵头每季度对公安、交警、城运中心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开展检查考核。
(十一)卫计(食安)办
具体负责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指导协调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工作;
2、对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和食品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展开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3、组织开展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十二)教委办
具体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幼教育内容;
2、实施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分流和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工作;
3、对学校全程分类、两网融合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4、组织开展面向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实践等活动。
(十三)市场监管所
1、每月对全镇餐饮经营场所、商场(超市)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2、配合保洁公司摸排餐饮经营场所、商场(超市)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协同保洁公司(物业)签定生活垃圾收运合同(协议);
3、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专项执法检查,并定期通报执法情况。
(十四)城运中心
1、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2、推进垃分办移交案件的派单执法。
(十五)保洁公司
具体负责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
1、狠抓垃圾残液治理,完善环卫车辆冲洗污水处理体系;
2、做好道路废物箱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细化分类投放容器或投放口,开展道路废物箱垃圾分类清运;
3、开展道路垃圾堆点、乱扔垃圾包及投放不分类的日常监督,对相关案件线索进行移交查办;
4、做好干、湿、建筑装修、大件等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5、负责牵头摸排全镇范围生活垃圾收运合同签定情况,对有物业管理的单位,与物业签定收运合同;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单位,与之签定生活垃圾收运合同;高标准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对应收未收的单位开具问题告知单,对多次不整改的开具问题移送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移交转办;
6、开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工作;
7、开展分类收集容器的日常保洁、维护、更新和分类收运作业、收运计量管理等;
8、做好镇垃圾道班房、洗车场、湿垃圾消纳站等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环卫设施设备安全环保、运行稳定。
(十六)农发公司
1、绿化垃圾的规范化处置工作;
2、加强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分流处置,实施源头减量。
(十七)后勤公司
负责部分镇属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进:
1、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在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理布局、设置收集容器或箱房;
3、牵头每月对所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开展检查考核。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2周召开1 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参加会议,重点研究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需要提交领导小组协调的重要事项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碰头讨论,重点研究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对工作组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准备。
(三)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清单,每月对管辖单位和区域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巡查,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数、整改数、未整改明细及相关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凡遇重大事项,实行即时报送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各工作组专题报告,报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
附件1:2021年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细.xlsx
附件2:2021年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干指导分工安排表.xls
嘉江府发【2021】3号 关于印发《江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