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10000-2021-002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10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21〕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21〕8号关于印发《江桥镇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预算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9〕18号),加快建成本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本镇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嘉定区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江桥镇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江桥镇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江桥镇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精神,积极推进本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年工作任务,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9〕18号)各项目标任务的对标对表,围绕本镇2021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切实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扩围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1.推进形成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2021年底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前两年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能。
2.进一步聚焦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对象。一是推进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管资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预算不同特点突出绩效管理工作关注的侧重点。二是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其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合同资金支付、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方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价贯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财政所要加强对上年度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且社会关注度高、预算金额较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
3.推进预算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在继续做好项目、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单位整体支出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提升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二)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1.在预算决策环节,进一步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继续推进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着重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方案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协同理财部门的批复材料、专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评估报告等具备以上五项要素可视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镇财政所可以以各部门和单位的自评估为基础,根据需要选择部分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开展完整全面的重点事前绩效评估。
2.在预算编制环节,切实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在进一步完善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等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对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并切实提高目标编制质量。要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财政政策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镇财政所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和审核,重点加强对单位整体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等绩效目标的管理,促进绩效目标质量的提升,并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的批复下达。
3.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跟踪监控管理。进一步加强绩效跟踪监控结果与当年度预算执行和调整、下年度预算安排和审核的挂钩应用,各部门和单位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工作完成时间提前至8月底,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镇财政所要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绩效跟踪,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4.在决算环节,加强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一是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要在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所有项目的绩效自评价。二是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对部门重点项目和政策的重点评价,切实加强评价工作的均衡性和时效性,评价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三是镇财政所重点选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以及政策、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评价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
5.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挂钩应用,各部门和单位应在8月底前反馈财政重点评价中反映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如涉及预算资金安排类问题的,各部门和单位反馈的整改措施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继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各部门和单位按区财政局关于预算项目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项目的绩效目标,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公开绩效自评结果信息的项目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和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50%。
(三)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1.加强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要建立重点绩效评价目录,以5年为周期,实现对目录内项目的部门重点评价全覆盖。2021年我镇应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的项目包括:(1)预算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经常性项目;(2)其他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重点任务要求的项目,能充分体现部门单位主体职责、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绩效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扩大信息化系统对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等类型的绩效管理功能覆盖面,促进绩效信息与预算、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向预算部门具体业务工作延伸。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督导和考核。一是镇财政所选择相关部门开展综合再评价,重点对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实施、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以及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反映,推动全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二是镇财政所将根据我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精神,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宣传培训,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针对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发挥考核工作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促进作用。
4.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镇财政所、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的通知》(沪财绩〔2021〕10号)的要求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中,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人应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财绩〔2021〕11号)的工作要求,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内容,完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考核机制,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效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和单位可结合贯彻落实本工作要点,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并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促进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绩效管理的齐抓共管。
(三)加强培训沟通。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把握培训重点、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培训效能,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提升。各部门和单位在执行本工作要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镇财政所反馈。
嘉江府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江桥镇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