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10000-2016-005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16年06月03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16〕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16〕16号关于印发《江桥镇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调整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嘉财〔2016〕2号)的有关规定,本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我们依据《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制定了《江桥镇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江桥镇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