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2310000-2016-007 发布机构: 江桥镇
生效日期: 2016年08月11日 文 号: 嘉江府发(2016)2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16)21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由镇财政所起草的《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说明》已经镇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江桥镇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细化支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完善中期预算改革试点,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

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

按照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统一编制部门综合预算。

(三)量力而行原则

综合考虑部门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统筹兼顾原则

根据部门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注重绩效原则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范围和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绩效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

部门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上级部门下拨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

各部门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

部门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部分。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切实将各项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纳入年初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用途,确保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市、区、镇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和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公用支出实行分类分档管理,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综合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并细化到各支出细目。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滚动编制。

项目支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分为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是指预算单位为维持其正常运转,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多年发生的支出项目,以及具有普遍性且支出标准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一次性项目,是指除经常性项目之外,预算单位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临时性、一次性项目。一次性项目分为当年度项目和跨年度延续项目,跨年度项目实施滚动管理。项目支出按三级进行细化申报,项目一级为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二级为项目具体要做的事项;项目三级为某一事项所需安排的经费内容。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印发的《江桥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府采购目录的预算管理要求,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要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入手,强化采购项目预算约束,认真编制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项目需求和批准的预算实施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应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分散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采购目录中带★、▲的项目,从上海政府采购网分别实行协议采购网上供货或电子集市直购,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程类项目,按照区、镇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项目绩效目标编制

各预算单位在申报预算项目时,需同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二是具体细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三是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要以结果为导向,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绩效目标要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要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各部门应按照镇政府印发的《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江府发〔2015〕15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江桥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选取应由政府举办并适合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准确编制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四、编制要求

(一)从紧从严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勤俭办事、量力而为的原则,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从严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从紧编制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原则上,除国家政策调整和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外,各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原则上不突破2016年年初预算规模。

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继续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和会议费预算,各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16年年初预算数,实行单项指标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标准。2017年部门预算严格执行综合公用经费定额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相关管理办法,对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实行配置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要严格按照已明确的标准编报预算。

(二)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统筹能力

按照财政专户清理和全口径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2016年在区要求下,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合,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体系;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符合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用途的相关支出,原则上首先通过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予以安排,如有不足且必须安排的,再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17年,各部门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要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用途、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明确经济科目分类,减少代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

(三)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

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要求,为加快本镇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加快预算批复和下达。镇财政部门原则上在镇人大批准预算后的7天内批复各部门的部门预算。

二是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时,要将项目支出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对于年初预算中尚未细化落实的,应于6月底前落实到具体项目,超过时限的由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

三是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各部门专项资金及项目支出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拨付,12月份原则上只拨付基本支出。

四是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缴。财政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各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单位净结余按规定上缴镇财政。对于上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数额大且使用进度慢、执行率低的部门,将适当压缩该部门的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四)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支出评审机制

各预算单位在申报的2017年预算项目中选取资金额度满200万元或虽未达到200万元,但涉及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充分体现部门主要职能的项目,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镇财政部门同时将在镇各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选取两个项目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开展绩效前评价工作。

镇财政部门在各部门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扩大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面,加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扩大专项资金政策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进一步融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落实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着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五)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创新,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将进一步推进中期预算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改革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推进中期预算管理改革。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17年将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的试编工作,滚动编制部门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考虑本行业、本领域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结合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及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研究提出未来三年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分年度支出需求,提出未来三年部门支出需求,滚动编制三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提交财政部门综合平衡。财政部门审核各部门提交的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汇总编制2017年—2019年政府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和监督中期财政规划执行。

二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对照《江桥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六)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17年对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内容以及细化程度都作了进一步的要求,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等,还应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进一步细化到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需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同时将部门政府采购信息、绩效评价信息、国有资产信息作为部门决算说明的事项纳入公开范围。各部门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准确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准确表述预算项目名称,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一上:2016年8月底之前部门上报预算建议数

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编制并上报部门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建议方案,并将预算编制说明、相关政策文件、预算资料作为部门预算编报附件同时上报,由镇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镇财政所。

 (二)一下:2015年10月15日之前镇财政所下达预算控制数

镇财政所根据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方案,审核部门收支预算,结合镇财力情况,综合平衡,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三)二上:2015年10月25日之前部门上报预算建议草案

各部门根据镇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编制正式部门预算报送镇财政所。

(四)二下:人代会批准后镇财政所正式批复部门预算

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后7日内,镇财政所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