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2308000-2016-001 | 发布机构: | 江桥镇 |
生效日期: | 2016年11月22日 | 文 号: | 嘉江府发(2016)2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嘉江府发(2016)24号关于印发《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开设机制,适应人员疏散、避难安置的需要,提高应急开设的能力,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灾时的作用,依据《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定区人员应急疏散撤离预案》、《嘉定区江桥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关于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等相关预案、规定的要求,结合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
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地处江桥镇中心区域,东邻榆中路,南靠靖远路,西靠黄家花园路,北邻临夏路,所涉用地面积约为2.77公顷,总有效避难面积17300平方米,总避难人数≤ 6000人,西南方向约3000米处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服务半径1000米范围内,东南方向有镇人民政府,南侧方向有沪宁高速路以及地铁13号线,周边人员集散交通条件相对便捷,场所内应急避难设施基本完善,场所内兼顾灾时人员场地型和场所型综合避难功能。应急事件或灾难发生时,周边居步行约10分钟即可进入该场所,其他避难人员可通过交通工具到达。场所主要功能布局:供水系统:新增1处深水井(80 吨/小时),同时铺设地下管道,建立水循环系统,活水活用,并兼顾应急避难场所人员需求配置13处饮水供给点,当灾害发生时,可及时提供民众日常饮用水及生活用水。弱电系统:弱电主要利用校园现状通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铃系统、对讲系统,另在学校操场西侧和学校明德楼南侧增设2处监控设施。污水系统:结合可利用现状室内公用厕所和灾时增配移动公共厕所,满足应急状态下避难人数用厕需求。应急电源:新增1台150Kw柴油发电机、4处绿地配电箱,且与现状市电系统相链接,一旦市电中断,由柴油发电机提供应急电源,以满足应急避难场所民众用电需求。
二、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启用关闭
(一)日常管理
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日常管理由区民防办牵头,负责制定计划、申请落实日常管理经费,会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区教育局配合落实管理任务,并会同开展检查督导;江桥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宣传和告知相关单位和居民群众应急避难场所启用、疏散方法,组织启用演练,负责避难场所应急启用,并会同开展检查督导;江桥实验中学负责日常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协助做好启用演练、应急启用相关保障。
(二)场所启用及关闭
在遇有地震、火灾、洪涝等突发性重大灾害时,镇政府在启动相关预案的同时,根据应急避难需要,决定启用本应急避难场所。灾民善后安置工作基本完成,灾区恢复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后,由镇政府宣布停止使用避难场所,避难结束后,解除启用命令后,群众应无条件立即撤出。避难场所关闭后,各相关部门应负责各自的设备拆卸,恢复原状。避难期间使用或征用、借用的物资或款项,由相关单位结算后报财政支付。
三、应急期间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应急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民政副镇长、分管城建副镇长、武装部部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和江桥实验中学的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宣传、武装、综治、民政、卫计、教委、联勤、城管、派出所、卫生、环卫和江桥实验中学等相关部门及单位的人员为成员。指挥部主要职责: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镇政府指令,负责组织、协调、部署避难场所的启用、灾民安置等有关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安置工作组、应急物资供应组、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组、配套设施保障组、宣传教育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后,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避难场所正常运行。
(一)安置工作组
由镇民政办牵头负责,江桥实验中学配合,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分区域安置,根据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方案启用场所内相关设施,开启应急民电机、深水井、应急厕所等,做好区域划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设置。
(二)应急物资供应组
由镇民政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负责避难场所帐篷等易保存的应急物资常规储备,对不便储存的应急物资,要与附近的超市、商场和生产单位签订保供协议。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后,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应急队伍负责搭建临时帐篷,镇民政部门负责设置救济物资临时供应点,有关部门协同调配和供给救灾生活物品,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镇卫计办牵头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建立临时医疗点,做好现场受伤灾民救护及转运,负责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检查、监测场所内的饮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给,作好心理干预和帮助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组
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封浜派出所、联防队等部门配合,做好避难场所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人员的转移安置,维护避难场所治安、交通疏导和管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目标和物质、设施的值班巡逻和警戒工作。
(五)配套设施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配合,组织、协调对避难场所内被破坏的供水、供电、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生活用水用电和通讯畅通。江桥实验中学负责应急发电机、深水井的启用,确保应急时的供电、供水。应急移动厕所由新江桥保洁公司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指定位置保障到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应急垃圾处理由新江桥保洁公司负责,在指定地点加设垃圾盛放设施,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内生活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
(六)宣传教育工作组
由镇宣传科牵头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避难场所内灾民发布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防灾抗灾、自救互救等宣传教育,提高灾民战胜灾难的斗志;制止各种谣言的传播,稳定避难场所的社会秩序。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民政办共同组织编制,经镇政府批准,并报区民防办。镇政府、区民防办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监督检查
区民防办会同江桥镇政府及区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时运行有序。
(三)启用原则
避难场所应按照“就近安置、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启用。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的启用、管理,遵照本预案执行。
附件:江桥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