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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作者: 来源:江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点击数:

假期返程高峰来临,人员流动性大。请江桥镇所有来沪返沪人员务必做好以下防疫要求:

一、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应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抵沪时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落地检”;抵沪后24小时内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二、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行程信息,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三、有7天内疫情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按照区域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并实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四、对县级及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五、对疫情发展迅速、与我市往来密切或当地疫情外溢至我市的重点关注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六、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口罩。

七、重点关注区域所在地市,除上述区域外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有外省市的旅居史。


嘉定区江桥镇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