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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规范收运处置责任

作者: 来源:江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点击数: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和《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装修垃圾规范处置管理,打击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产生单位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设置专门的堆放场所。

二、做好堆放场所垃圾分类工作,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三、保持堆放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四、禁止擅自清运和处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

五、应与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招标确定的收运单位城发环境江桥保洁公司签订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服务合同,并由该单位实施清运,严禁委托其他社会单位清运。    联系人:徐耀祖        联系电话:59135099            

六、违反上述事项的,街镇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将责令整改并依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处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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