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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清洗厂站责任告知

作者: 来源:江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点击数:

机动车清洗责任单位(个人):

为加强本市机动车清洗行业日常管理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经营,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推进机动车清洗行业向“绿色、文明、规范、精细”目标发展,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你单位(个人)应当履行的机动车清洗相关责任告知如下:

一、机动车清洗行业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要求

(一)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任人的责任要求确定如下:

1、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3、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汽车清洗的排水户应当依法向水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一网通办专栏进行查询。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申请成立机动车清洗企业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的10日内,向所在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任意排放清洗机动车所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他污物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的责任要求,责任人应当履行义务如下:

1、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

2、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3、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